對于員工招聘管理制度及流程,你會寫嗎?來看看吧。在當下社會,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
公司員工招聘管理制度 1
1.0 目的
規范物業集團人員招聘工作程序,確保能及時、有效地為用人部門輸送合格人才。
2.0 范圍
適用于除物業集團各部(室)助理級以上及所屬物業公司(管理處)總經理助理級以上人員的所有員工的招聘工作。
3.0職責
3.1 物業集團各部(室)及物業公司(管理處)負責人負責制定用工計劃并負責招聘工作的業務考核。
3.2 行政管理總部是人事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招聘計劃并組織實施。
3.3 全面質量管理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本制度的執行情況。
3.4 物業集團副總經理負責用工計劃、招聘計劃及錄用人員的審核,物業集團總經理負責審批。
4.0工作內容
4.1 物業集團各部(室)、各物業公司(管理處)負責人依據人事定編及實際情況于每月25日前將用工計劃填入《人員增補申請表》后報行政管理總部。
4.2 定編內的主管以下人員的招聘按正常手續辦理。
4.3 定編外:或定編內的主管以上人員的招聘報物業集團總經理審批。
4.4 行政管理總部根據《物業集團定崗定編》及各單位缺編情況,每月27日前編制下月招聘計劃,報物業集團總經理審批。
4.5 行政管理總部擬定招聘方案,報物業集團總經理審批。
4.6 行政管理總部在招聘方案確定后三個工作日內聯系招聘渠道,發布招聘信息。
4.6.1 招聘的主要渠道有:人才市場招聘、報刊雜志招聘、網絡招聘、學院、部隊招聘、獵頭公司招聘等。
4.6.2 招聘公告內容必須包括企業的基本情況、招聘崗位、招聘條件、招聘時間、地點,報名須帶的證件、材料以及其它注意事項。
4.7 物業集團業務總部、全面質量管理辦公室以及用人單位協助行政管理總部做好題庫的建立、面試、筆試等相關工作。
4.8 初試時:要嚴格審查硬件,包括核實員工的'身份證、最高學歷證、相關崗位技術證書、退伍證、健康證等證件。初試合格人員資料要分類整理,根據初試結果擬定參加復試人員名單并在初試完成后一個工作日內通知到人。
4.9 初試過程中,若發現應聘者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不合格,不予錄用:
4.9.1 有嚴重疾病史或者傳染病者;
4.9.2 組織觀念極差,不服從工作安排,紀律渙散者;
4.9.3 以往工作經歷中職業道德欠佳、品行不端、自私自利者;
4.9.4 心胸狹隘,有嚴重心理障礙者;
4.9.5 性格特別內向,且與人交流溝通明顯困難者;
4.9.6 吸毒者;
4.9.7 其他不合格的情形。
4.10 復試由行政管理總部統一安排。復試必須經過筆試、實操測試。
4.11 復試合格,擇優進入崗前培訓。進入崗前培訓人員需報集團勞動人事保障中心審查。三日內未答復者,視為審查合格。
4.12 應聘人員資料的整理與保存
4.12.1將已錄用人員、待考慮人員、不合要求人員資料分門別類存放。
4.12.2將需要補簽的已錄用的人員資料送有關領導簽名確認。
4.12.3已錄用人員資料待員工報到入職后,存入員工人事檔案。
4.12.4待考慮人員資料保存期限為一年。
4.12.5不合要求人員資料保存期限為一個月。
4.13 行政管理總部將招聘結果進行統計并寫出招聘工作總結(招聘方式、面試的組織、招聘的結果及存在的問題等內容)呈物業集團總經理批閱。
員工招聘管理制度及流程 2
第一條目的
本規定旨在為公司日常運營需要和長遠發展而聘用員工確定合理的依據,以為公司補充能勝任相應崗位的工作要求的員工為目的。
第二條職能部門
人力資源部為公司人員招聘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招聘計劃、招聘方案制定和實施工作,公司各用人部門配合。
第三條招聘計劃的制定
(一)在經公司確認的各門店、各部門人員定編計劃范圍內,或者是因公司業務拓展需要,由各門店、各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和各崗位任職要求于每年的12月份擬定次年的人員招聘計劃,報各主管高層領導和總經理批準。
(二)公司為儲備人才每年招聘一定數額的應屆大學畢業生,人力資源部于每年的3月編制招聘計劃報總經理批準,該計劃要列明專業要求、招聘時間、錄用時間、招聘名額、招聘費用預算、擬安排崗位和被錄用者的職業發展規劃等事項。
第四條招聘渠道
公司堅持管理人員實行內部晉升的原則。除基層一線員工和技術性較強的崗位任職人員(如信息部系統管理員、財會人員、法律顧問、熟食技工、電工、平面設計師等)外,其他崗位任職人員則以內部晉升和調劑為主,外聘為輔。
(一)內聘渠道
1、公司內部公告
當公司出現一些崗位空缺,這些空缺又適合于內部招聘的情況時,由公司以公告的形式傳達職位空缺信息,符合聘用條件的員工自愿報名參與內部調劑,解決職位空缺問題。
2、競爭上崗
當公司出現一些管理崗位空缺而又不能通過一般的晉升程序彌補空缺時,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競爭上崗的方式選擇任用人選,符合條件的員工自愿報名參加競爭。競爭上崗的測評方法包括筆試、心理測試、面試、演講和答辯、營運案例分析、方案設計、無領導小組討論、情景模擬(包括公文筐、角色扮演和案例分析等)、實際操作等。
(二)外聘渠道
1、廣告招聘
適用于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廣告招聘,主要采用當地發行量較大的報紙和收視率較高的電視或常見的行業雜志;基層員工(如導購員、收銀員、安全服務員、文員、司機、電工等)的招聘主要利用商場大門口的展板發布招聘信息。
2、互聯網招聘
該種渠道包括公共網絡和企業網站兩種形式,適合于中高層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型人才(如電腦系統管理員、財會人員等)的招聘。
3、專業人才市場或職業介紹所
該渠道適合中層以下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才的招聘。
4、校園招聘
該渠道主要適合于為人才儲備和物色一些專業型人才而進行的招聘,其形式主要是參加高等院校或其他部門組織的大學生就業供需見面會(招聘會)和公司在高校有關部門的配合下單獨舉行招聘活動。
5、員工或其他人員推薦
公司鼓勵員工或其他人士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或公司用人部門推薦應聘人選,人力資源部應向推薦者提供有關招聘資料,如招聘申請表、職位說明書、招聘條件和錄用標準等。
6、獵頭公司
該渠道適合于招聘高層管理人才和高級專業人才的招聘。公司在選擇獵頭公司時要調查其從業經驗和行業內的信譽程度。
第五條招聘程序
這里涉及的招聘程序僅適用于外聘渠道和正式員工招聘。內聘渠道的程序和聘用權限由公告另行確定。
(一)擬定和報批招聘計劃
人力資源部根據用人部門申請和公司發展要求及突發性用人要求編制招聘計劃,詳細填寫《__公司人員招聘計劃表》(附后),該表主要內容有:招聘職位、人數、學歷及專業等要求、薪酬待遇、招聘費用預算、招聘渠道、崗位要求、計劃到崗時間、筆試面試時間安排等,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即予實施。
(二)發布招聘信息
根據擬定的招聘計劃,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招聘信息的發布。
(三)收集求職者材料
招聘信息發布后的一周內,收集相關渠道傳來的應聘者個人資料,并由招聘專員負責整理、歸類和匯總,報送人力資源部經理。
(四)求職材料初步篩選
人力資源部經理根據已收集到的求職材料進行分職位、分學歷、分專業及工作經歷的不同進行初步的篩選,在初選后的3個工作日內確定進入筆試、面試和實操環節的候選人員名單,招聘專員在候選人員名單確定后的第2個工作日通知候選人員。
(五)筆試、實操測試和面試
1、對公司二線職能部門(如財務部、總經辦、人力資源部、信息部、工程部、營企部等)人員的招聘,均需進行筆試,筆試內容包括綜合素質和專業知識兩部分,由人力資源部和用人部門共同準備筆試內容。筆試合格者進入面試環節。
2、對專業技能較強的崗位任職人員(如財會人員、生鮮熟食技工、收銀員、司機、系統維護員、工程部電工等)的招聘,在面試時應著重測試應聘者的實際操作能力。
3、公司超市及百貨兩大事業部屬下的門店營運賣場主管級以下人員在人力資源部初步篩選后由各門店部門經理進行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責任心、理解能力等,形式為結構化面試,問題可參考《招聘人員面試提問參考問題實例》,面試合格者報店長決定是否予以錄用。
4、公司超市及百貨兩大事業部屬下的門店營運賣場主管和經理級(含副經理)管理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初步篩選后轉店長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管理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和綜合素質,形式為結構化面試與非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結構化面試題可參考《招聘人員面試提問參考問題實例》)。主管由店長決定是否予以錄用,經理級人員還需由所屬事業部總經理復試并決定是否予以錄用。
5、各門店非超市及百貨兩大事業部屬下的其它職能部門,如收銀部、安全服務部、物業管理部領班級以下人員(含領班),由各門店人事管理員初步篩選后轉部門經理(或主管)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責任心、理解能力和工作經驗等,形式為結構化面試與非結構化面試相結合,最后由店長決定是否予以錄用;收銀部、安全服務部和物業管理部主管級人員以及工程部人員、系統維護員、人事管理員、行政管理員、出納、美工經總部人力資源部初步篩選后由總部直屬部門經理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實操能力、協調能力、工作經驗和責任心等,面試形式以現場測試為主并結合結構化面試和非結構化面試,由店長最終決定是否予以錄用;物業管理部經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經理和公司綜合業務部負責人共同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策劃、管理、協調與溝通等能力,形式為結構化面試與非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經分管的公司高層領導復試決定是否予以錄用。
6、店長級管理人員經人力資源部初步篩選后,由事業部總經理和人力資源部總監共同面試或分別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領導能力,包括策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溝通等方面,形式為非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演講和答辯、方案設計、情景模擬等,合格者最后由公司總經理復試,并由公司高層集體審議決定是否予以錄用。
7、超市及百貨兩大采購中心人員(含經理)經人力資源部初步篩選后,由采購中心總監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業務能力、誠實守信、人際關系處理技巧等,形式為結構化面試與非結構化面試相結合,合格者由事業部總經理復試并決是否予以錄用;采購中心總監由事業部總經理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市場業務能力、誠實守信、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等,形式為結構化面試與非結構化面試相結合,合格者由公司總經理復試,并由公司高層集體審議決定是否予以錄用。
8、公司二線職能部門(如財務部、總經辦、人力資源部、信息部、收銀部、營企部、綜合業務等)主管級以下人員(含主管級)在經人力資源部初步篩選后參加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的筆試,筆試合格者由部門經理進行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形式以結構化面試為主,非結構化面試為輔,面試合格者報主管副總(或主管總監)決定是否予以錄用。
9、公司二線職能部門經理級管理人員(副經理、經理)的面試由公司主管副總(或主管總監)和人力資源總監共同或分別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策劃、管理、協調與溝通等能力,形式為結構化面試與非結構化面試相結合,面試合格后再由總經理復試并決定是否予以錄用。
10、公司總監級人員(財務總監除外)的招聘,由人力資源部初步篩選后,由公司總經理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管理能力,形式為非結構化面試,面試合格者由公司高層領導集體討論決定是否予以錄用。
11、各級各類人員的招聘經初步篩選后,在3個工作日內由人力資源部(或門店人事管理員)通知筆試或面試,初步面試合格者3個工作日內通知復試,被確定擬錄用者3個工作日(需背景調查的在調查后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其辦理入職手續。
(六)背景調查
公司在招聘主管級(含主管)以上人員時,在確定被錄用的基本意向后,由人力資源部在3個工作日內負責對擬錄用人員進行背景調查,并將結果歸納在應聘者的《求職申請表》內供主管領導參考。
(七)錄用
背景調查結果沒有異常情況的,由人力資源部招聘專員在面試(復試)后3天內向應聘者發出錄用通知書,通知其入職時間及相關要求和事項。
被錄用者入職報到時需提交體檢證明和相關的證件(文件)材料給人力資源部審核,然后由人力資源部安排為期3天的職前培訓。
(八)試用期考核
1、試用期時間
(1)普通員工(導購員、收貨員、收銀員、安全服務員、顧客服務中心人員)試用期為入職后的1個月。
(2)除上款以外的其他員工的試用期一律為3個月。
2、試用期考核
(1)各門店一線部門領班級以下員工(含領班),如超市導購員、理貨員、收銀員、安全服務員等由其所在部門經理(無經理的由部門主管執行)對其在試用期間的實操能力、協作精神、服務意識、執行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由店長簽署意見決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2)各門店二線職能部門人員(如人事管理員、行政管理員、系統維護員、美工、出納等)由公司總部直屬部門經理和店長對其在實操能力、服務意識、協作精神、成本控制意識、執行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最后由店長決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3)各門店主管級以上(含主管級)管理人員由店長考核,人力資源部做好監督和跟蹤,著重考核其在試用期間的管理能力、溝通與協調、執行能力及成本控制意識,經理級的還要考核其績效完成情況,并由店長決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4)總部二線各職能部門主管級以下人員(不含主管級人員)由部門經理執行考核,著重考察其實操能力、協作精神、服務意識、執行能力等,并報分管的公司總監或副總經理決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5)總部二線各職能部門主管級人員由部門經理對其實際業務能力、誠實守信、組織協調能力、人際關系處理技巧、敬業精神等方面進行考核,簽署意見后報分管的公司總監或副總經理決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6)總部二線職能部門經理級(含副經理)人員由分管的公司高層領導(有總監的部門先由總監考核)對其在組織管理能力、協調與溝通能力、策劃能力、成本控制意識、敬業精神、人才培養意識等方面進行考核和簽署意見后,由公司總經理決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7)超市及百貨兩大采購中心人員(含經理)由總監負責考核,主要考察其實際業務能力、誠實守信、人際關系處理技巧等,最后由事業部總經理決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總監由事業部總經理考核,主要考察其市場業務能力和績效完成情況、誠實守信、組織協調能力等,考核合格者報公司總經理復核,并決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8)店長由人力資源部對與其工作有關的人員作抽查調查,著重考察其組織、計劃、領導、教育培訓下屬及統籌能力,并結合績效完成情況報事業部總經理復核,由公司高層集體討論決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9)公司總監(財務總監除外)的試用期考核由公司總經理負責,著重考察其綜合管理能力,最終由公司高層領導集體討論決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10)凡經理級(含副經理)及以上級別人員的試用期考核,被考核者除在《員工試用期轉正考核審批表》上填寫自我鑒定外,還需提交詳細的個人試用期述職報告,就試用期間的業務表現和績效完成情況進行詳細的描述和自我評價,并結合實際情況提出未來工作設想。
(11)以上(5)、(6)兩項人員的考核在操作過程中,由總部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跟蹤和反饋。
各級各類人員如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即由人力資源部一周內通知其辦理離職手續。
(九)正式聘用
各級人員經試用期考核后,填寫《__公司員工轉正申請表》,經各上級主管人員簽署意見后交人力資源部勞資專員歸檔,簽發《勞動合同》。
第六條附則
本規定從20__年X月X日開始執行,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
最新員工招聘管理制度 3
一、目的
為規范員工招聘錄用工作,吸引、招募、保留符合公司要求的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的招錄用。
三、聘用原則
1、公開招聘、全面考查、擇優錄取。
2、能力與崗位要求匹配。
3、內部調配與外部招聘相結合。
四、崗位聘用條件
1、凡年滿18周歲以上,身體健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符合本公司相應崗位聘用條件者,均屬聘用對象。
2、受聘人必須接受用人單位的審查,履行崗位工作標準,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盡職盡責做好工作。
3、詳細錄用條件以崗位需求為準。
五、招聘申請程序
1、生產車間招聘
車間主任填寫《用工申請表》交人事管理,人事管理對部門需求進行審查,簽署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申請手續完備后,人事管理按要求招聘。
2、其他部門招聘
用人部門主管領導填寫《用工申請表》交人事管理,人事管理對部門需求進行審查,簽署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申請手續完備后,人事管理按要求招聘。
六、招聘需求溝通
人事管理在處理招聘作業時,應優先考慮從公司內部調整、提升人才。為此,人事管理需與有關部門充分溝通:
1、目前是否有足夠的員工,是否合理利用了公司現有人力資源。
2、所需人員可否在公司內部進行調配或選拔,使公司人才得到合理流動或晉升。
3、可否對現有人員進行輪換作業培訓,以便崗位缺員時臨時頂替。
七、招聘實施
人員增補需求經過審核確認后,人事管理開始實施招聘。
1、選擇招聘渠道
(1)內部招聘:人事管理與各部門溝通,從內部調配和選拔。
(2)外部招聘:根據人員需求層次,可選擇廣告(報紙)招聘、學校招聘、人才市場招聘、網絡招聘及獵頭公司招聘等形式。在滿足用人需求的前提下盡量選擇免費或者費用較低的形式。
2、發布招聘信息
(1)確定招聘廣告的`發布渠道。
(2)選擇及確定招聘廣告的發布時間。
(3)根據崗位描述及要求發布招聘廣告,內容包括:公司簡介、招聘職位名稱、人數、崗位描述、任職要求等。
3、確定選擇方式
可采用面試、筆試、其它能力測試,或采用綜合選擇方式。目前公司招聘作業主要采用面試為主,筆試及其它測試為輔的方式。
4、招聘預算
特殊崗位需要付費招聘或從事招聘過程中需要產生相關費用,人事管理應將招聘活動的費用進行預算,在獲得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招聘。
八、人員選擇
1、初試
依據崗位要求,人事管理對搜集到的應聘者資料進行評價分析,作出初步選擇意向后,通知應聘者參加初試。初試主要是對求職者的個人品格、履歷的真實性、離職原因、求職動機、待遇要求等方面進行考察、核實。
2、復試
(1)生產操作員初試合格者,由人事管理向生產部長(副總經理)推薦,安排復試,主要考察求職者的實際工作技能與崗位的匹配程度。復試完畢,面試人將評語及意見記錄于《面試記錄表》上。
(2)其他部門員工及部門主管初試合格者,由人事管理向總經理推薦,安排復試,主要考察求職者的實際工作技能與崗位的匹配程度。復試完畢,總經理將評語及意見記錄于《面試記錄表》上。
3、人事管理根據《面試記錄表》及時通知面試復試者面試結果。
九、錄用、報到
1、對于被公司確定正式聘用的求職者,由人事管理通知其攜帶相關證件來公司報到。
2、被錄用人應按指定時間報到及辦理入職手續。如在發出正式錄用通知3天內不報到,取消其錄用資格(特殊情況經批準可延期報到)。
3、新員工在報到時,須向行人事部提供以下有關證明文件:
(1)本人身份證、最高學歷證明、職稱證明、技術等級證明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兩張。
(3)前工作單位離職證明或前工作單位地址、電話號碼、聯系人姓名等資料。
4、凡有下列情形者,不予錄用
(1)經查實被錄用人所提供資料虛假者。
(2)經核實身體狀況不佳,或患有精神病、傳染病者。
(3)與原工作單位未解除勞動合同或未脫離勞動關系者。
(4)品行不端,曾被開除者;
(5)有其它劣跡者。
5、新員工交付有關證明文件后,由人事管理為新員工建立個人檔案。
6、新員工報到當天到人事管理辦理考勤,并領取工作服,考勤記錄從其報到之日起開始。
十、員工試用及考核
1、員工辦理入職手續后,由人事管理組織相關部門對新員工進行職前培訓。職前培訓的主要內容為公司發展歷史、公司文化、規章制度及三級安全教育等。
2、新入職員工試用期為三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因表現不佳或能力不符合工作要求的,由主管部門向人事管理提出,經核準后可隨時予以辭退。在辦理完相關交接手續后,按其當月實際工作天數發放工資(其中,前七天為考察期,如在此期間新員工不符合工作要求或新員工提出終止考察,則雙方終止試用,公司將不支付其任何薪資)。
公司員工招聘管理制度 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優化人力資源配置,滿足企業持續穩定發展的人力資源需求,使招聘工作更加規范和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招聘原則
1.公司招聘以提高企業效率、提高企業競爭力、促成企業持續發展為根本目標。
2.機會均等原則:當公司出現職位空缺時,內部員工享有和外部應征者一樣的應征機會。
3.公平競爭、擇優錄取原則。
4.堅持計劃性原則。
第四條 招聘職責劃分
1.在編制范圍內,用人部門的招聘計劃由行政人事經理審批。新增編制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3.在招聘工作具體的執行過程中,行政人事部負責考核應聘者的綜合素質,用人部門負責考核應聘者的業務能力和專業技能。重要崗位及管理人員崗位需總經理親自復試。
第二章 招聘計劃的制訂
第五條 行政人事部根據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的各部門人員編制標準、企業當前的發展狀況,以及各部門崗位的缺編狀況,制訂招聘計劃。
第六條 招聘計劃的制訂。
1.定期招聘
① 行政人事部將在每年年底制訂下一年度的整體招聘計劃及費用預算。
② 各用人部門于每季度末月的第一周向行政人事部提交下一季度的招聘計劃。
③ 對應屆畢業生的需求,要在定期招聘計劃中注明。
2.不定期招聘
① 各部門因特殊原因急需招聘時,行政人事部可根據各部門的要求臨時招聘。
② 為保證臨時招聘工作的順利開展,各部門應提前一個月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
第七條 制定招聘計劃時,屬新增設招聘職位的,用人部門應將職位概況、人員需求計劃表等相關資料一并上交行政人事部。
第三章 招聘工作的實施
第八條 招聘渠道的選擇
1.內部招聘
② 通過工作調換或工作輪換,為員工提供全面、廣泛地了解公司的機會。
③ 重新聘用由于某種原因當前不在職的公司員工,如長期休假人員等。
2.外部招聘
① 應屆畢業生的招聘,集中在每年的第一、四季度及畢業季進行。
② 非應屆人員的招聘和臨時招聘,可根據用人需要,合理安排時間。
③ 外部招聘渠道遵循及時、高質量和節儉的原則,合理選用招聘渠道。
第九條 初步篩選
行政人事部負責對收到的簡歷進行收集、整理,并初步篩選。
第十條 面試流程
1. 行政人事部按照各崗位選拔的需要,合理安排應聘人員的面試工作。
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① 中高層管理人員
面試分初試、復試兩個環節,具體根據實際招聘崗位的需要而定。初試由行政人事部主持,復試由公司副總或總經理參與面試。
② 導購
面試分為初試、復試兩個環節,初試由行政人事部進行電話初試或現場初試,初試合格者,由分店店長進行復試。
③ 其他部門
面試分為初試、復試兩個環節,初試由行政人事部進行電話初試或現場初試,初試合格者,由用人部門進行復試。
2.面試結束后,參與面試人員應在應聘表的評語欄填寫綜合評語和錄用意見,簽名后遞交行政人事部。
第十一條 錄用決策
行政人事部配合各用人部門,對應聘者進行全面綜合評價,并按照擇優錄用的原則做出決策。
第四章 錄用程序
第十二條 錄用
1.在內部候選人被決定錄用后,行政人事部應及時向被錄用人發出任命通知,被錄用人員需辦理原部門工作交接手續后,到用人部門報到,正式上崗。
2.新員工的'上崗時間由用人部門確定,行政人事部負責及時通知。
第十三條 報到手續
1.內部員工錄用,需持有原部門主管經理簽字批準的《人員調動申請表》到行政人事部辦理相關調動手續,行政人事部負責做好人員調動的檔案管理工作。
2.新員工根據錄用通知的要求,按時到行政人事部辦理各項入職手續后,由新員工所在的部門為其安排具體工作。新員工應在行政人事部辦理以下手續:
① 員工本人親筆詳細填寫《員工檔案信息表》,并提供個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1寸照4張等個人資料備案;
② 入職體檢證明報告一份,需由二級以上醫院出具;
③ 簽訂《勞動合同書》,雙方約定試用期期限;
④ 離職證明單一份,需由上家工作單位加蓋公章;
⑤ 調轉人事檔案及各類保險手續;
以上所需員工提交的材料,員工本人必須保證向公司提供的資料真實無誤,若發現虛報或偽造的,TATA木門有權將其辭退。
第十四條 行政人事部需及時準備新員工所需的相關辦公設備提前一天通知相關,并部門新員工入職事宜。
第十五條 試用期規定
1.新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根據各崗位的實際需要及員工的工作表現而定。
① 導購
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內,達到轉正標準:訂單達6單且個人業績在5萬以上(含5萬)者,可提前申請轉正;
② 市場推廣及家裝
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內達到轉正標準:訂單1單,即可提前申請轉正;
2.試用期間,銷售部和市場部領導要安排好新員工的指導人,并做好相關績效考核記錄;其他部門則由部門經理安排新員工工作內容,并做好相關月度考核。
3.試用期滿前一周,填寫轉正申請書,經部門主管人員簽字確認,并遞交每月書面績效考評結果,經辦公室副總或總經理審批,同意轉正則由行政人事部辦理轉正手續,并存檔。
4.未通過轉正申請的,經行政人事部與員工本人溝通,可延長試用期,最長延遲期限不超過3個月;如不愿延長試用期的,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第五章 離職管理
第十六條 離職申請
1. 合同期內員工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向直屬經理提交書面《員工離職申請表》 ;合同期滿而個人又無意續簽合同的員工離職,需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直屬部門經理提交書面《員工離職申請表》。《員工離職申請表》經部門經理、主管領導審批后,由行政人事部通知員工本人和所在部門,員工接到通知后方可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對于在合同期滿,而未提出離職申請的,公司視為其自愿不續簽合同,在合同期滿日將終止與其構成的勞動合同關系,且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事宜。
2.由于員工工作表現不佳或公司業務調整而離職:合同期內公司提出解聘或勞動合同期滿不再續簽的,由員工所在部門填寫《員工解聘審批單》,轉由行政人事部跟進并經總經理最終審批后,提前三十日向員工發出《解聘通知書》或《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書面通知員工本人并確保有效溝通,到期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3.試用期內,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但需提前三天告知對方。
4.勞動者因意外死亡,或被法院宣告判刑、死亡或失蹤的,公司將自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且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事宜。
第十七條 離職手續辦理
1.離職當天,行政人事部需要約見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做好面談記錄,填寫《離職面談記錄表》并備案。
2.離職當日,員工需持《員工離職會簽表》在各部門辦理完畢所有離職手續后方可離職。
3.核心骨干人員的《員工離職會簽表》需經總經理的最終審批,其他員工經主管領導審批即可。
4.員工離職的當月薪資將由公司在雙方協議的發薪日通過銀行直接轉入個人賬號。
5.為了保證公司正常工作的延續性,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對未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的員工,公司有權在該員工辦好手續前暫停向其支付應得的工資補助及補償,并視具體情況預扣一定款項彌補因此而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待員工按規定辦理完畢交接手續并對遺留工作進行處理后,再予以發放相應款項。
6.員工未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如果造成了相關經濟損失,企業有權追究。
7.員工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并積極配合后續工作處理的,公司將按期發放工資、報銷款、辦理保險等的轉出手續,并正式開具《離職證明》。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制度解釋權和修訂權歸公司行政人事部所有。
第十九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員工招聘管理制度 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員工的招聘錄用,加強人力資源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員工的錄用、增補均需嚴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新員工招聘錄用一律公開向社會招聘,本著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等符合崗位要求為原則。
第四條 招聘錄用應由公司定期組織,以便于崗前培訓。
第二章 招聘申請
第五條 各部門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及人員的使用情況提出員工的招聘要求,并填寫《招聘申請表》,報辦公室。
第六條 辦公室負責匯總各部門的招聘申請,并根據情況提出招聘計劃,報請總經理批準。
第七條 辦公室在擬定招聘計劃時,應優先從公司內部進行人員調配。
第三章 招聘方式和篩選
第八條 公司招聘方式:
(1)通過新聞媒體發布招聘信息。
(2)校園現場招聘。
(3)員工及其他人員舉薦。
(4)委托中介機構或獵頭公司尋找。
(5)離職員工復職。
(6)適合公司的其他招聘方式。
第九條 招聘員工應明確職位、崗位職責、學歷、經驗、能力、年齡等要求。
第十條 成立公司招聘小組,可由辦公室人員、用人部門人員、公司領導等至少3人組成。招聘小組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篩選工作:
(1)初選。辦公室對全部應聘材料進行篩選后,選出初步合格者,并向其發放面試通知。
(2)面試。招聘小組負責考察面試人員,并將其表現詳細填寫在《面試記錄表》中。根據具體情況,也可對面試者進行筆試、專業技能考核等。
(3)錄用。招聘小組負責對所有復試者進行評價,并提出錄用或不錄用的意見,并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向錄用者發放《錄用通知書》,向未錄用者發放《未錄取通知書》并致謝。
第十一條 了解應聘人員的期望因素:
(2)公司有良好的信譽及發展前景。
(3)開明的上級領導。
(4)有省內外進修培訓的機會及快捷升遷的機會。
(6)工作具有完整合理的規章制度。
第十二條 面試注意事項:
(1)安排充分的時間,環境應安靜、舒適。
(2)面試人員事先應熟悉招聘的具體要求,與應聘者談話的主題要明確,列出發問的重點范圍。
(3)創造融洽、輕松的面試氣氛,并隨時記錄面試的重要事項。
(4)控制面試的。時間與場面。
(5)檢查應聘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實。
第十三條 面試提問要點:
(1)請其簡單描述家庭背景、過去的經歷、應聘本職位的原因及自身的優缺點等。
(2)分析所投入行業的現狀及發展前景,預想有機會重新選擇將會選擇什么行業。
(3)詢問其喜歡的領導類型、業余愛好、休閑活動、常看的書籍等。
(4)詢問其對待遇的要求。
(5)詢問其對人生目標、安排及如何理解成功與失敗的具體含義。 第十四條 涉及錄用、面試必須注意的事項:
(1)應聘人員的待遇及福利,是否能夠接受工作崗位、地點的調換,是否愿意出差。
(2)公司的錄用條件。
(3)應聘人員可接受錄用答復的期限及上崗日期。
(4)其他特定的工作要求。
第四章 錄用報到
第十五條 辦公室發放錄用通知時,必須注明報到須知,尤其是報到期限。 第十六條 新員工報到時須帶齊身份證、學歷/學位證、職業證等相關證件,辦公室負責核查原件,保留復印件。
第十七條 證件檢查合格后,辦公室負責向新員工發放《員工手冊》、《規章制度匯編》《保密協議》及表格等,并經員工確認后簽訂勞動合同,辦公室將新員工相關資料存入其個人檔案。
第十八條 在員工入職當天辦公室負責通知財務部和用人部門。通知內容包括:員工姓名、入職日期、所屬部門、直接上級等。
第十九條 辦公室負責組織安排新員工的崗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介紹公司有關情況及框架,公司規章制度及相關規定,工作崗位場所的設施、操作規程及安全注意事項等,培訓結束后要進行考試,并將成績存入個人檔案。
第五章 試用期
第二十條 除特殊情況可以免除或縮短試用期外,所有聘用人員均須試用,試用期為一至三個月。
第二十一條 試用期管理
1、辦公室負責在員工試用期到期的前兩周,提醒員工的直接上級對該員工的試用期表現進行評估。
2、員工試用期到期前一周,回收員工的《新員工試用期考核表》并報總經理審核。
3、 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將其轉為公司正式員工,簽訂長期《勞動合同》。
4、向未通過試用期的員工說明理由,并發放《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試用期勞動合同:
(1) 未經批準擅自離職者;
(2) 違反公司規定職業素質較差者;
(3) 隱瞞健康狀況患有疾病者;
(4) 其他原因不勝任工作者;
6、辦公室負責將《新員工試用期評估表》存入員工的個人檔案。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辦公室負責本制度的擬定及修改,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三條 辦公室負責本制度的最終解釋。
公司員工招聘管理制度 6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1.及時補充企業人力資源,彌補崗位空缺,滿足企業用人需求,促進企業經營發展戰略的實現。
2.規范企業員工招聘活動,使招聘工作有效、順利進行,為企業招募到合適的人才。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所有的員工招聘工作。
第3條招聘方式。
1.外部招聘
主要采用發布廣告、招聘洽談會、校園招聘及網絡招聘等方法。
2.內部選拔
包括員工個人申請及企業各部門推薦人選等。
3.委托第三方招聘
通過與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獵頭公司等中介機構簽訂委托招聘合同,委托其代理招聘,招募所需要的關鍵崗位人才及高級管理人才。
第2章招聘計劃制訂
第4條人力資源部根據企業總裁審批通過的各部門人員編制標準及人力資源需求計劃,結合企業經營發展狀況,制訂招聘計劃。
第5條定期招聘計劃。
1.人力資源部于每年末制訂企業下一年度的整體招聘計劃及費用預算。
2.企業各用人部門于每季度末的第一周向人力資源部提交下一季度的招聘計劃。
3.人力資源部負責制訂應屆畢業生的招聘計劃。
第6條不定期招聘。
1.企業各部門因業務發展需要或特殊原因急需招聘人員時,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門要求制訂臨時招聘計劃。
2.各部門需要在計劃外招聘人員的,應提前××天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以便人力資源部做好招聘計劃及準備工作。
第3章招聘工作實施
第7條內部選拔與外部招聘。
1.企業各部門出現崗位空缺時,原則上首先考慮在企業內部全體工作人員中公開招募,在企業內部尋找合適人選來彌補崗位空缺。
2.內部員工無法滿足招聘需求時,考慮外部招聘。
(1)應屆畢業生的招聘,集中在每年的第一、第四季度進行。
(2)社會人員的招聘及臨時招聘,根據招聘計劃和各部門用人需要,合理安排時間組織實施。
第8條面試與錄用。
1.人力資源部負責應聘人員的簡歷篩選和初試工作。
2.企業各用人部門負責應聘人員的復試工作,企業高層領導參與中高層管理職位的'復試工作。
3.人力資源部配合各用人部門,對應聘人員進行全面綜合評價,并按照擇優錄用的原則做出錄用決策。
第9條委托第三方招聘。
1.企業高層管理崗位及核心崗位出現空缺,可委托專業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如獵頭公司等,招募企業需要的高級優秀人才。
2.企業與外部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通過簽訂招聘委托合同,約定招聘相關事宜,由外部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備選的候選人,企業人力資源部組織候選人參加復試。
3.企業高層及人力資源總監負責對候選人的面試,并做出錄用決策。
第4章人員錄用程序
第10條新員工入職。
1.新員工入職前需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方可錄用。
2.新員工到崗時間由企業各部門確定,人力資源部負責及時通知。
3.人力資源部負責為新員工辦理各項入職手續。
(1)填寫《員工登記表》,簽訂《勞動合同書》。
(2)調轉人事檔案及各類保險手續。
(3)企業規定的其他需要辦理的手續。
第11條試用期規定。
1.企業新員工試用期為1~6個月不等,根據勞動合同法及企業的相關規定和各崗位的實際需要確定。
2.試用期間,用人部門應做好新員工的業務指導工作,并負責記錄員工在試用期間的績效及工作表現。
3.員工試用期滿,由用人部門填寫《試用期考核表》,經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及總裁審批后正式錄用。
第5章附則
第12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定,經總裁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第13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企業人力資源部,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最新員工招聘管理制度 7
1、總則
1.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勞動用工管理,規范員工招聘、任用、離職等程序,提高人員素質效率,制定本辦法。
1.2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2、職責
2.1管理部是公司勞動用工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管理辦法的制定,員工招聘、任用、離職等相關管理工作。
2.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招聘、任用、離職等的審查與考評。
3、員工招聘
3.1招聘員工的原則
3.1.1唯才是舉的原則:公司聘用員工為學識、品德、經驗、能力、健康優秀者。
3.1.2公平競爭的原則:公司招聘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公開招聘。
3.1.3用人回避的原則:不允許聘用本部門員工親屬在該部門管理范圍內工作。
3.1.4嚴格程序的原則:招聘員工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程序,依法辦事,嚴禁用工過程中的不正之風。
3.2招聘員工的程序
3.2.1招聘員工遵循以下程序:
用人部門申請——管理部審查——公司領導審批——擬定招聘文案——發布招聘信息——進行人員招聘
3.2.2用人部門根據部門定編定員,需增加人員的,應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注明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職責、人數,到崗時間等,經部門主管簽署意見后交管理部審查。
3.2.3管理部審查該部門的定編定員情況,符合條件的簽署意見后,由用人部門報其分管副總審批。
3.2.4用人部門分管副總審批同意后,交管理部擬定招聘文案,并發布招聘信息,發布招聘信息的渠道有:
——人才招聘會:市、區級人才市場
——媒體:報紙、網站
——上級:基地人力資源部、基地人才交流中心
——院校:大專院校、職業學校
——獵頭公司:
3.3招聘人員的測試:
為招聘到合格的人才,招聘人員須遵循以下程序:
報名——初試——面試——復試、筆試——政審——體檢——錄用
3.3.1報名:應聘人員到管理部填寫《登記表》。
3.3.2初試:應聘人員填寫登記表,管理部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初試,審查相關證件。
3.3.3面試:初試合格的,管理部推薦給用人部門進行面試,測試其專業能力,特殊崗位還應進行筆試或實作測試,并簽署意見。同意試用的應注明試用期工資。
3.3.4復試、筆試:面試合格的,由用人部門的分管副總進行復試,并簽署意見。同意試用的應注明試用期工資。重要崗位的員工還必須經總經理復試。
3.3.5政審:復試合格的'應聘人員,由管理部對其工作經歷、家庭情況、社會背景等進行政審。
3.3.6體檢:政審合格的,應聘人員到公司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3.3.7錄用: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管理部負責通知其辦理入職手續。并建立員工檔案。
4、員工試用:
4.1新進公司員工都必須進行試用。
4.2試用期:
42.1應屆畢業生:3—6個月
4.2.2往屆畢業生:1—3個月
4.2.3員工試用期間,能力突出,表現特佳者,可縮短試用期,但最短不得少于1個月。
4.2.4達到試用期,經考核不合格者,根據情況可適當延長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或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4.2.5員工試用期間,品行不端或能力欠佳者,可隨時終止試用。
4.3試用期工資:用人部門主管或分管副總確定,領導未明確的,為轉正后工資的70%——80%。
4.4擔保:
4.4.1銷售人員、服務人員、財務人員以及其他核心崗位的人員必須辦理擔保手續。
4.4.2擔保人應具備下列資格:
——必須是重慶市主城區常住戶口。
——在重慶市主城區有固定居所。
——有固定工作單位(機關、事業、大中型企業)。
——有積極擔保能力。
——被保人配偶不能作為其擔保人。
4.5保密協議:
銷售人員、服務人員、財務人員、技術人員以及其他核心崗位的人員必須與公司簽訂保密協議。
4.6入司培訓:
4.6.1所有新入司員工都必須參加入司培訓。沒有參加入司培訓的員工不得上崗。
4.6.2入司培訓由管理部負責組織,用人部門配合。
4.6.2入司培訓內容:企業文化、產品知識、業務知識、軍訓等。
5、員工轉正
5.1試用員工試用期滿須轉正者,由試用員工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報部門主管審批,并簽署意見。同意轉正的應注明轉正后的工資。
5.2部門主管審批同意后,報分管副總審批,并簽署意見。
5.3重要崗位,還必須報總經理審批。
5.4領導審批同意轉正的員工,到管理部辦理轉正手續,予以轉正定崗。
5.5轉正定崗的員工從審批當月的26日起,享受轉正定崗后的工資。
6、員工調動
6.1根據工作需要,公司有權調動任何員工的職務及工作地點,被調動的員工如借故推諉,概以自動離職處理。
6.2部門內部的人員調動(崗位調換),由部門主管提出,經分管副總審批同意,報管理部備案。重要崗位的員工還須經總經理審批同意。
6.3部門之間的人員調動,由調入部門填寫《員工調動申請表》,經部門主管和分管副總簽字后,交調出部門主管及分管副總審批,重要崗位的員工還須經總經理審批。審批同意的交管理部,由管理部下達《員工調動通知單》。
6.4奉調員工接到調動通知后,部門主管應于5個工作日內,其他員工應于3個工作日內,辦妥交接手續到新的崗位就職。否則,以曠工處理。
6.5員工調動崗位后,按照新的崗位確定工資。
7、員工離職
7.1辭職
7.1.1員工辭職應于15天前,重要崗位(中層以上領導、業務主管及其他重要崗位)30天前,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報相關領導審批。
7.1.2在領導未批準前或雖批準但無人接替工作期間,員工不得擅自離崗、消極怠工、玩忽職守、不服從管理,否則曠工以論處,或停發所用薪資、福利。
7.2辭退:
7.2.1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辭退員工:
——公司結構調整、精簡人員。
——因病休假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個月的。
——因違法亂紀、嫌疑重大而被刑事拘留或提起公訴的。
7.2.2需要辭退員工,由管理部負責通知員工本人,講清辭退原因,作好安撫工作。
7.3開除、除名
7.3.1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對員工開除或除名:
——假借職權營私舞弊者;
——盜竊公司財物、挪用公款、故意損壞公務者;
——不服從公司領導指揮,具有威脅行為者;
——泄漏公司機密、捏造謠言或釀成意外災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品行不端,嚴重損害公司信譽、利益者。
7.3.2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公司還將給予經濟懲罰,并保留向司法機關起訴的權力。
7.4離職審批權限:
7.4.1普通員工離職由部門主管審核,報分管副總審批。
7.4.2重要崗位須報總經理審批。
7.5工作交接:
7.5.1經領導批準離職的員工,必須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填寫財務、物資、工作移交清單,并填寫《離職人員工作交接表》。
7.5.2交接工作應在監交人的監督下進行,移交人、接交人和監交人必須分別在移交清單上簽字。
7.5.3交接工作及物品:
7.5.3.1保管的員工名冊、印章、公司文件、相關資料。
7.5.3.2經管的財務、物資。
7.5.3.3在辦理或未了結的業務及財務事項。
7.5.3.4負責管理的固定資產、家器具及辦公用品。
7.5.3.5領用的工具
7.5.3.6公司的工作證、工作服、名片、鑰匙及其他相關證件。
7.5.3.7其他屬于公司的財務。
7.5.4《離職人員工作交接表》須經相關部門領導簽字確認。
7.5.5辦理離職手續時間為每天的17:00以后。
7.6離職審計:
7.6.1重要崗位人員(中層以上領導、業務人員、財務人員及其他重要崗位)離職,必須經審計部門進行離職審計,無違紀行為的方可離職。
7.6.2離職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在未了結之前,不得離職:
——離職人員同意貸給合作者的款項未收回者;
——離職人員借公司的款項或罰金未付清者;
——離職人員違約補償金、賠償金未付清者;
——其他未了結的款項。
7.7工資、福利結算:
7.7.1離職員工的工資、福利待遇的截止日期為公司領導批準離職之日。
8、本制度由管理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9、本制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最新員工招聘管理制度 8
為充分發揮人力資本的價值,規范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強化招聘管理的各項工作,形成合理的用工用人機制,特制定本試行辦法,公司所有正式員工招聘錄用一律按此辦法辦理。
第一條崗位聘用的原則
1、公司增聘員工,采取內部競聘與外部招聘相結合的方式,并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辦理聘用手續。
2、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通過全面科學的考評,擇優聘用。
3、鼓勵員工積極參加競聘上崗,并在相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內部員工;員工落聘的,不影響其原崗位的工作。
4、通過內部競聘充分調動員工提高自身能力、素質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效發揮競聘的激勵機制,達到競爭出人才,競聘顯活力的效果。
第二條用工申請程序
1、出現用工需求的`部門根據業務發展、工作需要和人員使用狀況,填寫《用工申請表》(見附件1),提出用人要求,并報總經辦審批。
2、總經辦審核用工申請,如申請部門的需求符合公司近期發展戰略與客觀實際,則同意,如不符合相關情況,由申請部門通過其他渠道協調解決,或由行政人事部進行人員調配。
3、總經辦將已簽署意見的《用工申請表》交行政人事部制訂招聘計劃。
第三條招聘選拔程序
1、發布招聘信息。行政人事部根據用工需求,在總公司內部通過知會單及布告欄,發布招聘信息。
2、同時,通過互聯網、報紙或其他渠道對外發布招聘廣告。
3、應聘者須填寫《職位申請表》,并提供有關學歷、學位、職稱等證明文件。
4、行政人事部視情況安排筆試及初步面試,具體內容根據職位要求和公司文化而定。
5、行政人事部安排用人部門負責人與應聘者面試,對應聘者進行全面考核,形成考核意見。
第四條在職員工必須在試用期滿以后才能參加其他職位的應聘,在公司工作未滿一年的,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能參加應聘;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可以直接參加應聘,但必須服從組織的安排。
第五條全部應聘文件、表格、原始評分記錄等相關資料保存于行政人事部以供查驗。
第六條本暫行辦法于20__年三月十七日起實施。
公司員工招聘管理制度 9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提高人力資源管理的效率,加強公司員工隊伍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和工作積極性,獲取公司發展所必需的優秀人才,使公司的招聘管理有所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招聘員工應以用人所長、容人之短、追求業績、鼓勵進步為宗旨;以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為原則,從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符合崗位要求等方面進行全面審核。
第四條人力資源部每年2月份核定各部門的組織架構、人員編制、崗位職責、職位要求等,制訂出最新組織架構及各部門、各崗位定員人員明細,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核簽批,各部門組織架構、崗位編制未經總經理、董事長批準一律不允許私自變動。
第五條組織架構及人員編制一經確定,原則上不接受更改,如因經營發展需要進行調整的,由需求部門填寫《增員呈批表》(見附件1),經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后執行。
(一)公司招聘員工以思想品德、學識、能力、經驗、性格、體格等適合于職位或?
(二)內部優先原則。產生新的職位需求時,原則上優先考慮公司內部調配和競聘,深入挖掘公司內部的人力資源,避免造成人才積壓和浪費。
(三)除外聘管理或技術類中、高端人才外,招聘的所有人員根據崗位要求,進行不同的'筆試;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用。
第八條產生職位需求時,人力資源部將通過社會招聘、網絡招聘、內部篩選和校園招聘等形式滿足需求,對于較難招聘的崗位,若條件允許,將實行獵頭招聘。
第九條社會招聘是指根據各部門提出的用人需求,由人力資源部組織開展的日常招聘活動(現場招聘會等招聘途徑),職位申請人一般為非在校學生且具備一定工作經驗。
第十條內部篩選是指用人部門根據崗位需求,在公司內部篩選符合條件的職工。
第十一條校園招聘是指根據公司發展戰略目標對人才的需求,人力資源部組織在各類院校進行應屆碩士研究生、本科、大專畢業生的專場招聘活動。
第十二條獵頭招聘是指對于技術性或專業性較強的崗位或其它稀缺人才,人力資源部委托獵頭公司進行招聘的招聘形式。
員工招聘管理制度及流程 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新進員工的招聘管理工作,完善招聘管理體系,促進招聘工作的規范化、程序化,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集團所有崗位的招聘錄用。
第二章 招聘原則
第四條:員工招聘實行下列原則:
(一)編制控制,按計劃用人;
(二)內部競聘與外部招聘相結合;
(三)全面考核,擇優錄用。
第三章 權責劃分
第五條:權責劃分:
(一)行政人事部:
1、負責集團招聘制度的制定、修訂、完善工作;
2、負責招聘計劃的制定;
3、負責招聘渠道的選擇及招聘廣告的發布;
4、負責招聘簡歷的篩選及面試的組織;
5、負責應聘人員的招聘考核評價工作;
6、負責實習員工的轉正考核評價工作;
7、負責錄取人員的手續辦理及分配工作。
(二)用人單位:
1、參與面試;
2、參與應聘人員的考核評價工作;
3、負責實習員工的工作安排及考評;
4、參與員工轉正的評審工作。
第四章 招聘計劃制定
第六條:根據集團各單位定崗定員,用人單位每月制定招聘計劃,報行政人事部審核經分管領導審批后實施招聘。
第五章 招聘錄用程序
第七條:崗位類別:集團公司所有崗位按照崗位性質分為二類,分別為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務崗位、一線司乘技術類崗位。
第八條:崗位招聘錄用程序:
1、遵章守紀,服從公司安排;
2、崗位職責掌握情況;
3、根據工作職責標準要求開展工作及完成工作任務情況。(__集團招聘錄用評分表附后)。
第六章 招聘管理規定
第九條:公司三職等(含)以下行政崗位人員、一線后勤服務人眼試用期均為1個月(駕駛員、乘務員試用期為7—15天),四職等以上崗位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者錄用,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第十條:行政人事部負責人員招聘錄用的組織管理、監督、考核,原則上,對人員的招聘過程實行全過程參與,如因時間、地域等原因,不能夠參與招聘可由行政人事部委托用人單位招聘,受托單位及部門應嚴格按招聘程序及標準開展招聘,并接受行政人事部的監督,如發現受托單位及招聘人員違規違紀現象,要追究受托單位相關人員責任,對委托招聘事后行政人事部未按要求檢查審核,發現問題追究行政人事部的監管責任。
第十一條:公司招聘要嚴格按照年度定崗定員核定標準執行,若因工作業務量增加,需增崗位、增編人員,需履行人員增補簽批手續,如未履行簽批手續出現超員現象,扣除招聘部門及用人單位負責人工作考核分5分。
第十二條:集團所有崗位招聘需嚴格按照崗位招聘標準、招聘工作流程進行。參與招聘人員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收受賄賂,一經發現,被錄用人員立即辭退。參與招聘人員視情節給予5—10分的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降職、辭退處理。
第十三條:鄂市地區各級人員及__、錫市地區四職等以上(含)行政人員由集團行政人事部統一組織招聘,__、錫市地區三職等以下(含)行政人員、一線后勤服務人員由當地公司自行負責招聘,其他各用人單位除行政人事部委托外,不得私自開展招聘工作(包括一線員工)。如有自行招聘現象發生,扣除單位負責人考核分5—10分,所招聘人員予以辭退。
第十四條:集團員工招聘錄用審批手續及其它未規定事項按《__集團組織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本制度從頒布之日起執行,以前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最新員工招聘管理制度 11
1.0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招聘工作,做好員工管理工作,提高招聘的效力,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員工的招聘作業。
3.0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空缺崗位人員的招聘,應聘簡歷的整理,應聘者初次測評,并向用人部門推薦合格應聘者。
3.2各用人部門負責對應聘者進行綜合測評。
3.3總經理負責對關鍵崗位或主管及以上員工的綜合測評。
3.4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編制、培訓及落實執行工作,總經理負責本制度的批準。
4.0作業內容
4.2相關事項說明:
4.2.1人員需求申請作業:
4.2.1.1通過人力資源部對公司崗位人員需求分析或因公司經營發展產生的`人員需求,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列入空缺人員需求計劃;因部門人員異動產生的人員需求,需由各部門部長上報,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確認,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列如空缺人員需求計劃。
4.2.1.2各部門人員需求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由各部門向人力資源部領取《增補員申請表》,寫好后,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空缺人員的招聘。
4.2.2招聘作業:
4.2.2.1人力資源部通過人才中介、招聘網站、報紙雜志、現場招聘、內部選拔等途徑發布招聘信息。
4.2.2.2人力資源專員負責應聘簡歷的整理、匯總、并報人力資源部長進行篩選。
4.2.2.3人力資源部部長篩選的應聘簡歷確定面試人選,交招聘專員聯系應聘者,安排面試。
4.2.3面試作業:
4.2.3.1人資源專員負責與用人部門主管商定面試時間,并聯系、通知應聘者。
4.2.3.2人力資源專員負責應聘者的接待及安排相關負責人面試。
1、生產員工(除配料等關鍵崗位以外)由人力資源部部長對應聘者進行初次測評,篩選合格者,向生產部門推薦,并由車間主任進行綜合測評,合格者再由生產部長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2、配料等關鍵崗位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初試,篩選合格者,車間主任復試,生產部部長及生產副總考查,合格者經總經理批準后試用。由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
3、行政人員(除技術人員和營銷員以外)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向用人部門推薦初試合格者進行復試,復試合格者由主管副總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4、技術員及營銷員則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篩選合格者,向用人單位推薦,經部門主管及主管副總復試,合格者由總經理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5、部門主管及以上人員則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篩選合格者,由主管副總復試,復試合格者由總經理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4.2.4面試結果處理作業:
4.2.4.1面試合格者,則由人力資源部聯系應聘者,確定報道日期,辦理相關上崗手續。
4.2.4.2面試不合格者,則納入人才庫備用。
5.0補充:招聘規則:
5.1與部門主管有親屬關系的嚴禁在本部門任職。
5.2與部門主管有利益牽連的嚴禁在其它部門任職。
公司員工招聘管理制度 12
因業務發展、轉變和技術裝備更新所需要增加的人員數量及其層次,為保證公司發展對人能力資源總量的需求,補充空缺崗位及儲備,規范招聘、甄選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 招聘原則:
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企業急需人才;
二、甄選現有員工,加強內部提升機制;
三、全面考核,則有錄用。
第二條 員工招聘與甄選
一、各部門如需增補人員時,由用人部門領導按要求詳細填寫“擬聘員工申請計劃表”。同時附“工作內容說明書”,經主管領導審批核準后,行政人事部辦理,“擬招聘員工申請計劃表”“工作說明書”提前一周報行政人事部。
二、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接到“擬招聘員工申請計劃表”“工作說明書”后,組織調查所聘人員是否為編制內所需求,其工作是否需要,工作量是否飽滿等。
三、調查后,負責人簽署具體意見,本部門主管審核確認,不同意的“擬招聘員工申請計劃表”,退還申請部門。
四、經行政人事部確認“擬招聘員工申請計劃表”呈總經理核準后,行政人事部留存。
五、未經總經理核準的“擬招聘員工申請計劃表”,均應轉回申請部門,行政人事部不予辦理。
第三條 員工招聘工作程序。
一、擬招聘計劃,內容。
(一)職位名稱及名額,
(二)資格條件限制,
(三)職位預算薪金,
(四)預定任用日期,
(五)決定招聘方式,
(六)辦理日期及日程、場地安排,
(七)準備事項:招聘表、通知單、海報、公司宣傳資料等。
二、招聘方式。
(一)內部甄選:根據內部員工優先錄用的。原則,首先在公司內部發布招聘信息,
(二)網上招聘:在市人才網站或其他人才網站發布招聘信息,
(三)人才市場招聘:到省市人才市場及其他職業中介機構進行招聘,
(四)院、校招聘:到相應的高等院校招聘,并視具體情況參加學校組織畢業生分配洽談會,
(五)廣告招聘:首先做廣告招聘預算,估計支出費用,確定何種媒體,確定時間你,然后組織實施,
(六)關系介紹:通過相識人員介紹引薦,在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尋求所需人才。
第四條 應聘處理
一、招聘消息發出后,應聘者須填寫“面試申請表”,
二、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交驗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和職稱證等,同時提交個人簡歷,自薦材料及能夠證明本人身份、能力的有關材料。
三、招聘考核員工須對應聘者提供的各種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核實確認。
四、經審核后,由招聘考核員按照“工作說明書”的要求對應聘者進行篩選,對合格者發出通知,應聘人員到公司接受初試。
五、不合格這者中有價值的應聘資料,歸檔作為人才儲備,一年后銷毀,為維護公司的形象及對應聘者的尊重,應對所有未錄用者電話表示“謝意”。
第五條 附則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自經理辦公會議審定后通過。
公司員工招聘管理制度 13
一、 目的
為滿足公司持續、穩定、快速發展對人才的需要,規范公司的招聘流程,提高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效率,健全人才選用機制,更加科學、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資源,依據《勞動法》等國家法律和有關地方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湖南省電力線路器材有限公司員工的招聘管理。
三、 原則
3.1 按照“公開招聘”、“平等競爭”、“人崗匹配”、“先內后外”、“不超編”等原則,根據工作分析結果、結合公司戰略發展需求、目前人力資源狀況開展招聘工作,使用人機制更加科學、合理的原則。
3.2 公開招聘原則:公司所有職位需求實時公布,采取公開招聘的方式進行內聘或外聘。
3.3 內聘優先原則:內部提拔和培養是公司用人原則,只要可以內部培養,則優先考慮內聘;
3.4 按崗需要原則:是對招聘計劃質的要求。各部門填寫《人力資源需求申請表》需明確要求崗位需求與目標,使日常的招聘工作有的放矢,并為招聘渠道的選擇提供前提。
3.5 有效渠道及分析原則:即對所需人才可能適用的招聘方法進行分析,以取得有效的招聘成果。可供選擇的招聘渠道有廣告招聘、人才市場招聘、校園招聘、委托勞務公司招聘、大型招聘會、互聯網招聘等。
3.6 責任分解原則:在審核應聘人的過程中,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根據各自優勢在審核的內容上進行明確分工,使審核結果盡可能地真實。
3.7 考核原則:試用期過程中嚴格考核,保證進入公司的員工最終素質與崗位匹配。
四、招聘的基本條件
4.1 入職公司員工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4.1.1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無不良記錄;
4.1.2經區以上醫院檢查證明身體健康;
4.2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錄用:
4.2.1法律限定和政府規定不能錄用者;
4.2.2曾被公司辭退、開除者;
4.2.3隱瞞個人經歷、提供虛假資料、采取欺騙行為以達到被錄用者;
4.2.4患各種疾病未治愈者;
4.3 特殊情況人員,經總經理批準后可適當放寬有關條件。
五、招聘職責與權限
公司人力資源部是公司招聘工作的主管部門,其招聘職責和權限如下:
5.2 制定和完善公司招聘管理制度,規范招聘流程。
5.3 確定公司招聘計劃,并制定與之匹配的招聘策略。
5.5 根據公司薪酬政策,與用人部門協商確定擬錄人員的工資待遇,報批后執行。
5.6 跟蹤、考察新招聘員工的正常工作表現,及時提出試用期轉正、辭退等的處理意見。
5.7 將新招聘人員信息備案并及時更新人事信息數據。 用人部門應積極參與本部門人員的招聘工作,同時應根據人力資源部安排,積極參與其他部門對口專業人員的招聘活動。其招聘職責如下:
5.1.1 根據工作分析結果,不斷完善本部門的崗位說明書,明確崗位職責和任職資格條件,建立崗位勝任力素質模型,為員工招聘提供基礎依據。
5.2.2 根據部門人力資源需求狀況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供人員需求計劃,需求計劃中應包含明確的崗位描述、任職資格條件及其他特殊需求。
5.3.3 根據本部門崗位招聘需求,積極搜尋公司內、外部符合條件的人選,并向人力資 2
源部門推薦。
5.4.4 根據人力資源部門安排,選擇業務能力強、對擬招聘崗位的職責、任職資格條件等有深入理解,并有一定面試、甄選技巧的人員參與招聘工作。
5.5.5 對候選人專業技術水平進行測評。若有關于業務、技術能力考察的筆試內容,則須負責相關筆試試題的。命題、閱卷工作。
5.6.6 配合人力資源部完成對試用期內員工評估及員工轉正申請的考核意見。
六、招聘細則
6.1招聘渠道
公司的招聘可采用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兩種渠道。為提高員工對公司的積極性、忠誠度和滿意度,公司原則上采取以內部招聘為主、外部招聘為輔的政策,同時根據崗位特點、人才需求數量、新員工到位時間和招聘費用等因素綜合考慮。
6.1.1內部招聘 在尊重用人部門、鑒于內部員工比較了解企業的情況,對企業的忠誠度較高,內部招聘可以改善人力資源的配置狀況,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公司進行人才招聘應優先考慮內部招聘。
4.1.1.1內部招聘對象的主要來源由有提升、工作輪換等員工。內部招聘的主要方法有推薦法(經本公司員工推薦)、公告法(使全體員工了解崗位空缺,通過競聘選拔)等。
4.1.1.2內部招聘公告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所需招聘崗位的名稱及任職要求,擬定內部招聘公告,并通過OA系統發布招聘信息。
4.1.1.3公司管理崗位可試行競聘方式。經各用人部門申請,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通過后,可對空缺崗位進行競聘。
4.1.1.4篩選
人力資源部將參考申請人和空缺職位的相應上級主管意見,根據空缺崗位的任職要求進
行初步篩選。對初步篩選合格者,人力資源部組織內部招聘評審小組進行內部評審,評審結果經候選人所在部門領導及空缺崗位部門領導同意后生效。
4.1.1.5調崗 經評審合格的員工應在一周內做好工作移交,并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調動手續,在規定的時間內憑人力資源部開辦的《內部調動通知書》到新部門報到。
4.1.1.6內部招聘管理
內部進行招聘,由人力資源負責組織、空缺崗位部門協助,如內部招聘不能滿足崗位要求時進行外部招聘。
4.1.2外部招聘
外部招聘有利于招聘一流人才,樹立企業形象和帶來新思想,但招聘成本相對較大,決策風險較大,篩選時間長,也容易影響內部員工的積極性。
外部招聘工作的組織以人力資源部為主,其他部門配合。必要時公司高層領導、相關部門參加。
4.1.2.1外部招聘渠道
員工推薦:公司鼓勵員工推薦優秀人才,由人力資源部本著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按程序考核錄用;
網絡招聘:通過公司指定的招聘網站發布招聘信息,并對符合條件的候選人電話預約面試;
招聘會招聘:通過參加各地人才招聘會招聘;
校園招聘:參與各大院校舉行的校園招聘會,與院校就業辦老師聯系,預定宣講會場地,或在校園內的畢業生就業網發布公司招聘信息;
4.1.2.2外部招聘管理
人力資源部統一協調各部門的外部招聘工作,包括整體宣傳、與相關單位或部門的
聯系、外出招聘人員的組織等。
6.2招聘流程
4.2.1提報招聘需求:
因工作、生產和業務發展需要,各部門需增加用人,由各部門填寫《人力資源需求申請表》,經人力資源部、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安排招聘。
4.2.2招聘的實施
4.2.2.1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門人員需求,有針對性的統一組織并開辟招聘渠道。
4.2.2.2招聘部門負責人以下級別人員,由其用人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人力資源部組織;招聘部門負責人(含)以上級別人員,由總經理提出要求后人力資源部部組織。
七、人員招聘選拔程序
7.1 應聘資料收集 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由人力資源部會同各部門進行初選。審查求職者的個人簡歷和求職表,并根據收集到的求職者信息建立公司人才儲備庫。
7.2 簡歷初選
7.2.1人力資源部根據應聘者提供的資料,對每個人的優劣部分進行充分的評價分析,初步做出選擇意向。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A、學歷、專業技能、工作經驗、語言等是否與招聘要求一致;
B、年齡及健康狀況是否適應崗位要求;
5.2.2 適合其他崗位的資料推薦給相關崗位的部門,對符合要求的資料送交用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審核,審核認可的應聘者由人力資源部負責通知初試。
7.3 面試
7.3.1面試時間與地點由人力資源部與各參與面試人員協商確定后統一安排。
7.3.2招聘職位為部門負責人級以下的,初試面試官為人力資源部招聘負責人,招聘職位為部門負責人級以上(包括部門負責人級),初試面試官為人力資源部經理與用人部門分
管領導。
7.3.4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應聘者進行篩選和初試;合格者填寫《入職申請表》;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復試,車間人員安排至生產現場進行技能考核;復試合格的車間人員經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后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入職手續,機關部室人員還須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入職手續。
7.3.5考核內容:
A、儀表、修養、談吐;
B、求職動機和工作期望;
C、責任心和協作精神;
D、專業知識與專業技能;
E、相關工作經驗;
F、素質測評;
G、必要時增加筆試。
7.4履歷真實程度調查(背景調查)
經面試合格后,主管級(含)以上員工、財務人員、采購部等重要職位在上崗報到前,應將工作履歷尤其是前一家工作單位的聯系電話和具體地址告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將按程序進行外調工作;員工所提供的資料必須詳實、準確,如在資料審查或背景調查過程中發現情況不屬實者,將不予錄用或辭退;員工上崗時如有特殊情況無法提供工作證明材料或暫不便進行外調時,應提前說明情況。
背景調查時應嚴格注意詢問的用詞,尊重個人隱私。應聘人員在原單位尚未離職的,背景調查時不應向該單位談及本公司及應聘人員相關信息,該部分背景調查可在應聘人員在原單位正式離職后進行。
7.5面試結束后工作
對于復試未通過的應聘者,將其資料存入儲備人才檔案中,以備不時之需。復試合
格人員,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溝通后,確定報到時間。
7.6錄用工作準備
經核準擬試用的外部應聘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告知入職時間、準備材料以及入職體檢等相關事宜。
八、附則
8.1本管理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起草與修訂并負責解釋;
8.2本制度的制定、修訂、頒布、執行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8.3本制度頒布執行后,原相關管理制度、管理辦法、管理規定中與本制度內容有差異的,按本制度執行;
九、支持性文件
9.1《人員需求申請表》
9.2《入職申請表》
9.3《內部應聘申請表》
9.4《內部調動通知書》
公司員工招聘管理制度 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新進員工的招聘管理工作,完善招聘管理體系,促進招聘工作的規范化、程序化,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集團所有崗位的招聘錄用。
第二章 招聘原則
第四條:員工招聘實行下列原則:
(一)編制控制,按計劃用人;
(二)內部競聘與外部招聘相結合;
(三)全面考核,擇優錄用。
第三章 權責劃分
第五條:權責劃分:
(一)行政人事部:
1、負責集團招聘制度的制定、修訂、完善工作;
2、負責招聘計劃的制定;
3、負責招聘渠道的選擇及招聘廣告的'發布;
4、負責招聘簡歷的篩選及面試的組織;
5、負責應聘人員的招聘考核評價工作;
6、負責實習員工的轉正考核評價工作;
7、負責錄取人員的手續辦理及分配工作。
(二)用人單位:
1、參與面試;
2、參與應聘人員的考核評價工作;
3、負責實習員工的工作安排及考評;
4、參與員工轉正的評審工作。
第四章 招聘計劃制定
第六條:根據集團各單位定崗定員,用人單位每月制定招聘計劃,報行政人事部審核經分管領導審批后實施招聘。
第五章 招聘錄用程序
第七條:崗位類別:集團公司所有崗位按照崗位性質分為二類,分別為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務崗位、一線司乘技術類崗位。
第八條:崗位招聘錄用程序:
(一)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務崗位招聘錄用考核總分為100分(面試30分,考試40分,單位實習評價意見30分),考核得分為60分(含)以上擇優錄用,60分以下不予錄用。主要按以下流程進行考核錄用:
1、面試:由行政人事部與用人單位共同完成,主要根據應聘者的基本條件及對應聘崗位的認識、本人具備基本工作技能等進行評分。(xx集團招聘錄用評分表附后)。
2、筆試:實習到期員工由行政人事部與用人單位共同組織考試,由用人單位出題,主要圍繞以下內容:
(1)如何開展好本職工作;
(2)結合現崗位工作開展的實際,提出建議和意見;
(3)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技能考核。個別崗位如保潔、門衛、廣告維護等崗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崗位職責考核。考試合格后由行政人事部組織述職。
3、單位實習評價意見:按照以下內容作出評分:
(1)遵章守紀,服從公司安排;
(2)崗位職責掌握情況;
(3)根據工作職責標準要求開展工作及完成工作任務情況。(xx集團招聘錄用評分表附后)。
(二)技術類崗位招聘錄用考核總分為100分(面試10分,理論考試10分,實操技能考核60分,單位實習評價意見20分),考核得分為60分(含)以上擇優錄用,60分以下不予錄用。主要按以下流程進行考核錄用:
1、面試:由行政人事部完成,按照駕駛員招聘條件進行評分,駕駛員年齡、證件、視力、辨色力、聽力、肢體、其它病史任一項不符合標準不予通過面試;其他技術類崗位按行政后勤人員相關規定進行面試評分。
2、技能考核:由行政人事部與用人單位共同完成,駕駛員主要圍繞場地實際操作進行評分;其他技術類崗位(維修工、平面設計、工程技術等)主要圍繞相關專業技術進行評分,分值按行政后勤人員崗位執行。
3、理論考試:由行政人事部完成;其他技術類崗位不進行理論考試。
4、單位實習評價意見:按照以下內容作出評分:
(1)工作技能掌握情況;
(2)運營業務掌握情況;
(3)公司規章制度掌握情況。
除駕駛員外,其他技術類崗位分值按行政后勤人員崗位執行。
第六章 招聘管理規定
第九條:公司三職等(含)以下行政崗位人員、一線后勤服務人眼試用期均為1個月(駕駛員、乘務員試用期為7-15天),四職等以上崗位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者錄用,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第十條:行政人事部負責人員招聘錄用的組織管理、監督、考核,原則上,對人員的招聘過程實行全過程參與,如因時間、地域等原因,不能夠參與招聘可由行政人事部委托用人單位招聘,受托單位及部門應嚴格按招聘程序及標準開展招聘,并接受行政人事部的監督,如發現受托單位及招聘人員違規違紀現象,要追究受托單位相關人員責任,對委托招聘事后行政人事部未按要求檢查審核,發現問題追究行政人事部的監管責任。
第十一條:公司招聘要嚴格按照年度定崗定員核定標準執行,若因工作業務量增加,需增崗位、增編人員,需履行人員增補簽批手續,如未履行簽批手續出現超員現象,扣除招聘部門及用人單位負責人工作考核分5分。
第十二條:集團所有崗位招聘需嚴格按照崗位招聘標準、招聘工作流程進行。參與招聘人員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收受賄賂,一經發現,被錄用人員立即辭退。參與招聘人員視情節給予5-10分的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降職、辭退處理。
第十三條:鄂市地區各級人員及xx、錫市地區四職等以上(含)行政人員由集團行政人事部統一組織招聘,錫市地區三職等以下(含)行政人員、一線后勤服務人員由當地公司自行負責招聘,其他各用人單位除行政人事部委托外,不得私自開展招聘工作(包括一線員工)。如有自行招聘現象發生,扣除單位負責人考核分5-10分,所招聘人員予以辭退。
第十四條:集團員工招聘錄用審批手續及其它未規定事項按《xx集團組織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本制度從頒布之日起執行,以前相關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