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鍋爐銷售合同(精選3篇)
電鍋爐銷售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李國民,董事長。
地址: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合同內容,以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合同標的
1、乙方向甲方所建農墾辦公樓供應鍋爐及相關配件,結算時按甲方實際使用規格、數量給乙方據實結算。(鍋爐、配件及價格明細見附件)
2、乙方負責對所供應鍋爐進行安裝、調試,甲方向乙方支付安裝、調試費叁萬陸仟元整(¥:36,000.00元)。
3、乙方為甲方提供實際結算總價款應繳納稅費50%的普通發票。
4、結算時甲方扣總價款5%的保修金,保修期滿后做一次回訪,如無質量問題,保修金退回乙方(保修金不計息)。
二、鍋爐及相關配件供貨安裝期限、交貨地點、運輸
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按供貨單要求按時保質保量的將設備運到甲方指定地點并安裝完畢(供貨單以甲方簽字確認為準)。如逾期供貨或逾期完工,乙方除應承擔違約金外,另外還得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損失金額以甲方核定為準。以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金及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金由甲方直接從乙方貨款中扣除。
2、交貨地點:巴彥淖爾市臨河區農墾辦公樓施工現場。
3、運 輸:由乙方負責組織運輸及裝卸,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乙方應以最適宜保證產品性能、質量和完好性的運輸方式運送,對于產品運送到指定地點甲方驗收之前發生的一切風險均由乙方承擔。
三、鍋爐及配件質量要求
1、質量標準:
1.1、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產品質量均符合國家及相關行業質量標準,達到產品各項性能指標。乙方應保證貨物完整無損,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原裝原廠的,是用先進工藝和優質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要求,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以及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相關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1.2、乙方保證其銷售的產品不存在有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現實或潛在的危險以及不存在任何權利上的瑕疵。
1.3、若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對價格進行下調或數量進行減少后,乙方不得因此降低產品及服務質量,抬高產品單價。
1.4、乙方須隨材料提供產品檢驗報告、產品合格證書、質量保證書、產品說明書等資料。
2、 包裝標準
由乙方按照產品出廠包裝標準包裝,能滿足長途運輸、足以保障產品安全及多次裝卸之需要。包裝物不計價、不回收。每件包裝應附有產品的標簽、質量保證書原件。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
3、驗收方法
3.1、乙方供應的鍋爐及相關配件運到臨河區甲方指定地點后,應通知甲方,以便安排驗收,甲方檢驗時若發現數量、外觀有缺損或規格型號等不符合本合同之約定,應在收到貨物后三日內向乙方提出異議,乙方應在接到異議三日內補足或更換,由此造成延期交貨或工期延誤的,按本合同有關延期交貨應承擔責任的規定處理。該驗收不能作為乙方產品質量合格的證據。
3.2、甲方對送貨單或收貨單上簽字蓋章,并不表明對送貨單或收貨單上的“單價”及金額的確認,僅是對數量、外觀的確認。乙方不得將送貨單或收貨單上的金額作為向甲方結算貨款的依據,也不得將送貨單或收貨單上的金額作為向甲方主張其它權利的依據。
3.3、在施工、驗收過程中,如發現產品存在問題,乙方應負責及時更換,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且乙方不能因此影響交付與使用時間。
四、付款方式
1、甲方用抵頂乙方全部貨款。抵頂給乙方的商品房執行甲方定價,以測繪部門最終實際測繪建筑面積計算,最終結算差額部分長退短補。抵頂給乙方的商品房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國家規定的稅、費。
2、抵頂乙方貨款的商品房由甲方統一劃撥。商品房達到預銷售條件時,甲方按乙方已交貨的數量及雙方的約定價款,給乙方或乙方指定購房者辦理商品房相關手續。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完全履行義務或中途不再履行合同義務均視為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收回抵頂給乙方的商品房,同時甲方開據給乙方商品房的相關手續全部作廢。甲方收回商品房時,如乙方已將商品房出售給第三人或有辦理抵押等行為無效,房產糾紛及相關經濟責任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負任何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全部賠償。
3、甲方劃撥給乙方的商品房由甲方委托的房屋代理銷售公司統一銷售,銷售提成比例按照甲方與代理銷售公司簽訂的合同約定為準。乙方也可將劃撥的商品房自行出售。商品房銷售按國家規定應交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五、乙方人員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致自身或他人安全事故、損害賠償、法律責任等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并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六、保修期限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鍋爐及配件保修期限為鍋爐安裝調試正常并驗收合格之日起 年。
2、在保修期內,如鍋爐及配件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免費維修,更換配件及運費、人工費用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七、合同解除
乙方發生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履行相關義務,經甲方書面通知后7天內仍未改正的;
2、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八、合同終止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
2、合同解除;
3、本合同期限屆滿且乙方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
九、違約責任
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認真履行,任意一方未能按合同約定要求適當履行義務的行為均視為違約。違約方需承擔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
2、如乙方提供鍋爐及配件的時間、規格、型號、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標準,影響甲方使用,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本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5‰的遲延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仍應承擔賠償責任。
4、如甲方無故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每延誤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應付貨款5‰的遲延違約金。
十、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根據相關法律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應提交烏海仲裁委員會巴彥淖爾辦事處仲裁。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附:配件報價單。
甲方:巴彥淖爾市國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年 月 日
電鍋爐銷售合同 篇2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乙方將銷售代理甲方_____________產品的相關的事宜,訂立了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區域
1、乙方的代理的區域為:_________________地區。
2、代理區域的擴大或縮小的條件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產品
1、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的產品為:_________________
2、代理商品種類增減的條件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
3、約定新產品(是/否)包括在內: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電鍋爐銷售合同 篇3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
經商議,乙方向甲方訂購_____臺__________(型號)燃煤鍋爐用于生產:
第一條 合同總價
乙方嚴格按照甲方工程所需,供給甲方的產品及產品價格,總貨款為人民幣________元。
第二條 訂單
1、訂單的形式:訂單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發出。
2、訂單的內容:訂單內容應包含產品名稱、規格、價格、數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運輸方式、收貨人、運費承擔等。
3、訂單的送達: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訂單簽訂方式確認并成交。
乙方應使用指定的電子郵箱或傳真號向甲方發送訂單,否則該訂單對甲方無效;
雙方接收訂單方式如有變動的,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
具體每批交貨數量、價格和時間以訂單為準。
4、訂單的生效:訂單內容經甲乙雙方確認無誤并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三條 質量保證
出廠提供全套技術資料及相關手續,提供質量證明書,以便今后維修、保養,主體保用_____個月,輔機_____個月,儀表、閥門_____個月,期滿后終身維修,只收取人工材料費(人為損壞除外)。
第四條 包裝
應當能達到防壓壞、防潮的基本要求,或符合乙方提出的其他要求。
第五條 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2、交貨地點:以經雙方確認的訂單為準。
第六條 運輸吊裝
乙方負責鍋爐成套設備的運輸、吊裝落位。
第七條 安裝
乙方負責安裝鍋爐房內鍋爐至分氣缸部分,并辦理鍋爐使用證。
甲方負責鍋爐房道路暢通,土建基礎由甲方負責,電源、水源由甲方提供到鍋爐房內,并裝有總表總閥,以便乙方對接。
第八條 付款時間、方式
1、對賬方式: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對賬單》的形式與乙方核對至上月雙方的往來賬目情況,如乙方對《對賬賬單》內容有異議,應在收到《對賬單》后一個工作日內與甲方核對;
若無異議,則乙方以單位蓋公章或財務專用章或其授權的人員簽字(需事先提供蓋有乙方公章的授權書并留被授權人的簽字樣)的方式予以確認并反饋給甲方(傳真件有效)。
2、乙方應于每月_____日前將到期應付貨款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3、乙方付款后,甲方開具等額增值稅發票給乙方(開票名稱、開票地址、稅號等資料在開票前由乙方另行提供)。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逾期交貨或者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并無法取得乙方諒解的,則每逾期交貨一天,支付逾期交貨部分價款_____%的違約金;
不滿一天按一天計算;
逾期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甲方交貨義務的履行。
2、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如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天,按所逾期貨款金額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超過_____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_____元違約金。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現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
如未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特別約定
乙方若委托第三方收貨,則應提前____天向甲方提交書面的委托第三方收貨說明(說明至少包括第三方收貨人詳細地址、公司全稱、指定貨物簽收人姓名、電話、手機號碼、身份證號等信息,并加蓋乙方公章)。
貨物交由乙方委托的第三方簽收后,視同甲方已將貨物交付給乙方。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甲方指定聯系方式: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郵箱:__________。
2、乙方指定聯系方式: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郵箱:__________。
3、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